患者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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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病人病例复印流程

①病患挂原看诊医师号,若当日无此医师门诊则挂该科其他医师诊号病患须缴交挂号费、诊察费:病患本人前来复印需携带身份证;若由代理人前来复印则须携带委托书并出示病患与代理人身份证。

②病患诊间候诊

③医师开立(病历复印、复制申请单),填写定复印范围
依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“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
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: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(即入院记录)、体温单、医喔单、化验单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
检香(治疗)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报告、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。”

④病患持申请单前往缴费柜台复印

⑤缴费柜台依复印张数进行收费

⑥病患凭发票至服务台加盖【此件与原件一致」与「病历复印专用章」

⑦病患取件